DB32/T 4370-2022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 通则
DB32/T 437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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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DB32/T 4370-2022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22-10-23
- 实施于:2022-11-23
- 废止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 通则》,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的入厂分析、贮存、物化处理、综合利用、焚烧、填埋和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单位全过程的污染控制,可用于指导综合利用与处置单位工程建设以及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产废单位自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设施参照本文件执行;有特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专用标准的,同时执行专用标准。本文件不适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
起草单位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江苏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东南大学、
起草人
左武、黄文平、赵泽华、葛仕福、武倩、方燕、周彩玲、王逸、周尤超、崔灵丰、余辉、徐蓓、张后虎、董光辉、丁银娣、许元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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