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563-2008 建筑用木塑复合低发泡挤出型材
DB44/T 56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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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DB44/T 563-2008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8-12-31
- 实施于:2009-04-01
- 废止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建筑用木塑复合低发泡挤出型材》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室内用木塑复合低发泡挤出型材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和木基粉或纤维素基粉为主要原料,配以各种助剂,经高、低温混合,采用挤出工艺制成的用于建筑物室内低发泡挤出型材(以下简称“型材,”)。本标准规定的型材适用于温度在10℃~50℃的建筑物室内。
起草单位
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佛山市南海区绿可建材有限公司、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广东顾地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赵慕莲、林少全、文巍伟、何国山、陈伟力、段海红、王文治、冯俊明、陈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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