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61部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解除隔离后社区管控
- 标准号:DB32/T 3761.61-2022
- 发布日期:2022-07-19
- 实施日期:2022-08-19
- 中国标准号:C50
- 国际标准号:13.100
- 代替标准: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技术归口: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卫生和社会工作江苏省有关公司(企业组织管理的其他标准)
地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61部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解除隔离后社区管控》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解除隔离后社区管控的基本要求和防控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解除隔离后的社区管控。其它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参照执行。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杨丹丹、卢静、赵圆、孙传武、张正东、朱宝立、韩磊、周琅、祁耀、许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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