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177-2021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标准
DB37/T 517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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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DB37/T 5177-202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21-01-26
- 实施于:2021-05-01
- 废止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规范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确保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促进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安全保管与有效利用,推动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信息化的建设与应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管理,以及电子档案信息化的建设。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管理以及电子档案信息化的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起草单位
日照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起草人
李宗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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