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105-2017 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
DB37/T 51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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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DB37/T 5105-2017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7-12-28
- 实施于:2018-03-01
- 废止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科学用水,进一步加强城市用水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标准等,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确定城市生活用水量指标。城市生活用水量指标的确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起草单位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城镇供水排水分会、
起草人
周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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