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680-2016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 13 部分:中小学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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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 13 部分:中小学幼儿园》由天津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术语和定义、防范原则、分类划分原则、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标准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级中小学幼儿园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现有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本规范改造、完善。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机构或场所社会办学机构参照本规范执行。

起草单位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总队、

起草人

刘卫、王家声、房军、乔焱、张嘏伟、俞建民、陈军、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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