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678-2016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 11 部分:道路桥隧设施

DB12/ 67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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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 11 部分:道路桥隧设施》由天津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部分规定了道路桥隧设施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术语和定义、防范原则、分类划分原则、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道路桥隧设施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现有的道路桥隧设施应按照本规范改造、完善。

起草单位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起草人

陈金洲、张子俊、王健、杨光、许石磊、张昊伟、闫维亮、刘之鹏、刘新杰、万会国、钱正胜、张生、徐华强、周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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