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622-2016 清真食品认证通则
DB12/T 62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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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DB12/T 622-2016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6-03-15
- 实施于:2016-04-01
- 废止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清真食品认证通则》由天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适用于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资格、生产准备、操作、包装、运输、存储、销售的认证通则,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清真食品”标识名称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也适用于清真食品安全管理监督。
起草单位
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陕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青海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云南省民、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人
马凤霞、李自然、马成才、王生军、李艳萍、龚卫红、王永亮、李德宽、牛莉、王岳坤、张洪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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