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5045-2020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22/T 504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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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主管部门为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规范我省绿色建筑的评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民用建筑绿色性能的评价。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和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绿色建筑应结合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且建筑布局应与场地的气候条件和地理环境相适应,并应对场地的风环境、光环境、热环境、声环境等加以组织和利用。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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