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1/T 1031-2021 农村环境长效管护基本要求

DB3201/T 103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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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DB3201/T 1031-2021标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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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农村环境长效管护基本要求》由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本文件给出了农村环境长效管护工作的开展原则,提出了农村环境长效管护队伍的建设要求,规定了垃圾治理、农业废弃物治理、公共厕所管护、灯光亮化、道路管养、水环境管护、民居改善具体工作的基本要求。

起草单位

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局、江苏智标标准认证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程云、吴春雨、相荣勇、邓吉康华、马宏斌、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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