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493-2018 地理标志产品 芦台春酒
DB12/T 49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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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DB12/T 493-2018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8-12-26
- 实施于:2019-02-01
- 废止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芦台春酒》由市知识产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天津泰达酒业有限公司、宁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人
李长宗、贾雅丽、王会军、李继齐、赵淑先、杨珍、邵欣铭、任秀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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