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423-2017 湿法提铬副产氧化铁粉
DB51/T 242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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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DB51/T 2423-2017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7-09-19
- 实施于:2017-09-20
- 废止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湿法提铬副产氧化铁粉》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规定了湿法提铬副产氧化铁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铬铁湿法提取铬后而制成的氧化铁粉。主要用于炼铁等工业领域。
起草单位
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精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起草人
周中田、李肖锋、王方兵、谢友才、周燕、杨亮、陈宁、董明甫、黄先东、黄玉西、赵汝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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